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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能正式纳入能源数据一级分类,国家能源局新规发布

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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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能源行业数据分类分级指南(2026年版)》。

文件指出,本指南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源行业非密数据的分类分级。

能源行业数据分类维度包括但不限于能源品种、能源活动等。

按能源品种,能源行业数据一级分类分为:煤炭,石油,天然气,核能,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电力,氢能等。

按能源活动,能源行业数据二级分类分为:规划、设计、建设、生产、储运、消费、科研等。

能源行业数据处理者可按数据内容和特点,进行三级和四级分类。

能源行业重要数据、核心数据经过统计、关联、挖掘或聚合等加工活动产生的衍生数据,如能恢复、还原为重要数据、核心数据,原则上按原等级管理。

本指南所称电力用户是指从供电企业接受电力供应的终端消费者,包括个人、企业、机构等主体。

本指南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点击查看全文:国家能源局印发《能源行业数据分类分级指南(202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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