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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完善火电机组运行成本补偿机制及有关事项:将机组申报价格纳入补偿标准

来源:湖南电力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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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湖南电力交易中心转发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火电机组运行成本补偿机制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提到,将机组申报价格纳入补偿标准,按照机组在各时段的申报价格和核定成本,分别计算补偿标准,并取二者较小值,再与机组对应时段的现货市场收益进行差额比较,按月汇总后予以补偿。

设置用户侧月度度电分摊上限,火电机组运行补偿费用按月度实际用电量比例向电力用户分摊,并设置用户侧月度度电分摊上限,达到上限后,对各机组运行补偿费用进行等比例打折。即每月运行补偿规模上限=用户侧月度度电分摊上限×全体工商业用户当月实际用电量。如果当月计算所得运行补偿总费用超出上述总费用规模,则各机组所得补偿费用=各机组计算所得补偿费用×(总费用规模÷当月计算所得运行补偿总费用)。

详情如下:

关于完善火电机组运行成本补偿机制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调〔2026〕511号)_01.jpg关于完善火电机组运行成本补偿机制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调〔2026〕511号)_02.jpg关于完善火电机组运行成本补偿机制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调〔2026〕511号)_03.jpg关于完善火电机组运行成本补偿机制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调〔2026〕511号)_04.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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