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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 | 以集成融合为首要原则 推动“十五五”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

来源:电联新媒 作者:何则 时璟丽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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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五”时期是实现碳达峰的关键期、决胜期,也是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的攻坚期。7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立足“十四五”时期我国风光跃升式发展的显著成绩,系统谋划部署了未来五年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新蓝图。通览全文,集成融合是贯穿《规划》的首要原则和重要成文逻辑之一。从集成融合视角研究整个《规划》,可从“一二三四五”的框架加以把握。其中,一个首要原则明确集成融合发展的范式导向,两个关键层面划定集约协同框架,三维立体集成实现品种、链条、产消的全覆盖,四大空间布局撑起陆海统筹骨架格局,五方面具体部署落实到重点任务。

一个首要原则:

以集成融合引领发展范式转型

什么是集成融合?《规划》在总体要求中明确提出,坚持集成融合、多元协同、高效有序,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集成融合是《规划》编制实施的首要原则。以集成融合引领可再生能源从规模扩张向系统优化全面转型,提升可再生能源发展的自主性,打造发展升级版,是贯穿《规划》始终的准绳,也是理解“十五五”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部署的一把钥匙。

为什么要推进集成融合?过去一段时期,可再生能源开发在一定程度上呈现装机优先、单兵突进、分散布局的特征,在渗透率较低阶段有效做大了产业规模,但也逐步暴露出源网协调不足、与负荷中心错位、调节资源建设滞后等短板,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压力加大。同时,国土空间资源约束趋紧,传统粗放开发模式难以为继;电力市场加快建设,风电和光伏发电等参与市场的适应性亟待提升。《规划》以集成融合回应上述挑战,通过推动系统性的发展范式转型,为“十五五”可再生能源持续高质量发展开辟新路径。

集成融合要实现什么?总目标是,让可再生能源从系统的增量补充变为存量替代的重要组成。因此,《规划》提出的集中式风光电站置信出力提升目标、系统友好型电站建设要求、多能一体化运营部署、非电利用规模化安排、最低消费比重目标制度等,这些举措构成实现总目标的行动路径,共同服务于更好发挥可再生能源在保安全、促转型中的关键作用。

两个关键层面:

空间集约利用与系统协同运行

空间层面的集约利用。一方面,《规划》引导新能源向“沙戈荒”等区域聚集,鼓励风光同场建设,集约化布置送出海缆廊道和登陆点,鼓励共享送出通道,实现土地、通道和调节设施的集约共用,目的是提高单位国土空间的能源产出效益和生态效益。另一方面,通过光伏治沙工程,将风光开发与生态治理深度融合。《规划》明确,以“沙戈荒”地区为重点深入推进“三北”风电光伏基地建设,科学推进光伏治沙和100%绿电外送基地试点。

系统层面的协同运行。在系统层面,《规划》要求加强新能源发电项目与配套电网工程、调节性电源的协调衔接,确保同步建成投运,从源头避免时序错配导致的开发利用问题。同时,在技术方面,推广应用构网型技术,提升风光储一体化智慧联合调度水平。在管理方面,《规划》推动新能源与配建储能一体化调用,探索与其他电源联营,实现多品种协同优化控制。  

三维立体集成:

左右贯通、上下延伸、前后衔接

“左右集成”打通多能源品种壁垒,实现风光水火储多能协同发展。水能开发与风光一体化、光热与风光一体化、生物质与风光一体化、“风光+储能”等组合方式,均体现了品种间的深度协同。例如,在流域水风光一体化开发方面,《规划》提出,加快建设雅砻江、藏东南(玉察)、金沙江上游、澜沧江上游等基地,扎实推进雅鲁藏布江、大渡河、黄河上游、金沙江中下游等规划研究。突出抽水蓄能服务电力系统与服务特定电源的双重定位,“十五五”力争新增投产1亿千瓦左右。

“上下集成”贯通产业链条,从技术研发、装备制造到运营服务、循环利用形成完整闭环。《规划》推动产业链、供应链高水平发展,从上游技术研发、装备制造到中游工程建设、并网调度,再到下游运维服务、循环利用,形成完整闭环。在发展绿色氢氨醇方面,《规划》明确统筹风光资源、碳源、水源等要素,结合输运、加注、转运等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规划布局绿色氢氨醇生产基地。重点是构建“制-储-输-用”全链条体系,推动绿氢长输管道建设,研究成品油输送管道改造利用,推进“北醇南运、西氢东输”跨省跨区输送网络。在退役设备循环利用方面,《规划》要求发展拆除、运输、回收、拆解、再利用全链条服务模式。

“前后集成”链接生产消费,以消费机制改革和终端用能转型牵引供给侧的绿色价值兑现。第一,《规划》提出全面实施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制度,明确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和数据中心的最低比重目标,开展监测、评价和考核。第二,非电领域同步建立统计核算体系,适时提出最低比重目标。第三,通过绿电直连、源网荷储一体化、智能微电网等模式,让生产侧的绿色电力与消费侧的低碳需求精准对接,因地制宜建设零碳工厂、零碳园区。

四大空间布局:

形成全领域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三北”风电光伏基地。大基地承担规模化开发和外送重任。《规划》提出“十五五”时期,“三北”风光基地新增风电光伏3.7亿千瓦以上,重点部署新疆、黄河上游、河西走廊、黄河“几字弯”、冀北、松辽等基地,并以抽水蓄能、光热、新型储能为主要支撑,同步升级基地配套调节能力,推动100%绿电外送基地建设。

海上风电基地。按渤海、黄海、东海、南海四大海域集群化推进,“十五五”新增开工1亿千瓦、2030年累计超1亿千瓦。深远海基地被单列重点推进,建立基地项目库,探索海上能源岛建设,推动海陆一体规划和海底输电廊道集约共享。

西南流域水风光一体化基地。为发挥水电调节优势,带动周边风光开发,《规划》明确加快建设雅砻江、藏东南(玉察)、金沙江上游、澜沧江上游等基地,扎实推进雅鲁藏布江、大渡河、黄河上游、金沙江中下游等规划研究,统筹就地消纳与外送。

中东南部分布式新能源。聚焦工商业、交通、建筑、农业等重点领域重点场景,《规划》提出因地制宜推动中东南部等地区分布式新能源多场景多元化开发,“十五五”期间,全国分布式新能源新增装机3亿千瓦以上。《规划》还提出,推动工业园区推广源网荷储一体化,鼓励交通沿线建设“零碳公路”,强化建筑领域分布式光伏一体化开发与综合利用,在农村地区深入推进“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千家万户沐光行动”。

五方面具体部署:

确保集成融合落地的重点任务

风光同场一体化。结合风光资源、地形地貌条件,科学推动风电与光伏同场或就近布局建设,最大化利用国土空间资源,共享场内外输变电设施,发挥互补特性,实施联合功率预测预报,提升综合能量密度和输变电设备利用率。

光热与风光一体化。依托光热发电支撑调节、长时储能特性,在青海、新疆、甘肃、内蒙古、西藏等光热资源条件好的地区,结合用能需求和消纳能力,建设光热与风电光伏一体化运营项目,实现新能源调节支撑新能源,提升发电稳定性和可靠性。

生物质与风光一体化。发挥生物质发电灵活布局和支撑调节优势,在东北等风光及生物质资源富集区,统筹资源条件与系统需求,推进一批“风光+生物质”一体化项目,集中打捆接入电力系统,鼓励协同调度运行,实现可靠支撑及灵活调节。

源网荷储一体化。在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大型公共建筑等负荷集中区,合理配置新型储能并充分挖掘负荷调节潜力,提升自平衡、自调节能力,打造一批高水平消纳新能源的绿电工厂、绿电园区,推动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资源聚合模式发展。

绿色氢氨醇等非电利用。推动新能源从单一发电向“电-氢-热-醇”多品种输出跨越。在东北规划建设绿色氢氨醇综合产业基地,结合“沙戈荒”基地开展规模化制备,到2030年风光制氢规模达到200万吨。同时,积极推进风光供热供暖,形成多元化的非电消纳通道。例如,针对工业领域用热需求,合理配置聚光集热、储热储电系统,优化用热行业生产工艺流程,实现高比例风光供热。在居民区,积极有序推广“风光+蓄热电锅炉”集中供暖;鼓励园区、大型建筑应用分布式新能源耦合电热泵等高效供暖(制冷)。

总之,“一二三四五”的框架,系统揭示了《规划》以集成融合为首要原则,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逻辑。可以预期,“十五五”时期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绝非简单的装机扩容,而是在集成融合范式下从做大走向做强、从单维走向系统集成、从规模领先走向全面引领,从而为建设能源强国、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绿色发展动能。

原标题:深度 | 以集成融合为首要原则 推动“十五五”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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