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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完善气电天然气价格传导机制 自2026年7月起执行!

来源:广东电力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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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4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完善广东电力市场气电天然气价格传导机制的通知(广东交易〔2026〕191号),文件提到,在继续执行年月中长期收益差额资金扣减的基础上,对燃气机组年度、多月、月度中长期成交电量,不足其市场电量月度交易上限和全月市场电量(为负置零)中较小值的90%部分,按照当月日前市场统一结算点电价、月度集中竞争交易综合价的较小值与年度交易均价之差(为负置零),计算现货收益差额资金,在气电天然气价格传导电费中予以一并扣减,按扣减后的剩余部分(为负置零)对市场化燃气机组进行补偿。

文件自2026年7月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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