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疆电力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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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新疆电力交易中心转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发电机组调试运行期上网电量结算价格有关事宜的函(新发改函〔2026〕7号),文件提到,发电机组和独立新型储能(含外送配套电源)调试运行期上网电量,暂按现货实时市场统一结算点价格结算。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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