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国家能源局山西监管办公室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山西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集中报价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文件明确,参与集中报价的新能源发电企业,原则上集中后的总装机规模不应超过所在山西电力市场单个最大燃煤发电厂装机规模(不含特高压输电通道配套电源)。2026年暂定为240万千瓦,后续若单个燃煤电厂装机规模变化,同步调整此要求,以电力交易平台披露实际数据为准。
原文见下:
关于公开征求《山西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集中报价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能源局关于优化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市场报价的通知(试行)》(发改能源规〔2025〕1476号)要求,结合山西市场运行实际,我办研究起草了《山西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集中报价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至2026年6月13日,如有意见建议,请发至sxnyjgb@163.com,并请注明单位、姓名及联系方式。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山西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集中报价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