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福建电力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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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福建电力交易中心转发国网福建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关于征求《福建电网跨省跨区电力应急调度实施细则(2026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应急调度在送出省的上网电价,按送出省省内同时段市场交易价格加上对应电量的上月系统运行费确定,对应电量的上月系统运行费采用送出省上月公示代理购电价格表中的系统运行费折价。现货市场未采用节点电价机制时,市场交易价格按实时市场相应时段的系统边际电价确定;采用节点电价机制时,市场交易价格按照实时市场参与省内现货市场的省调直调 A 类发电侧主体相应时段的出清加权均价确定。
当应急调度受入时,落地侧电价按省间现货市场结算价格上限或南方区域现货市场出清价格上限的最高值确定。
受入省落地电价减去送出省上网电价、各环节输电价格、线损折价后为正的,相关费用纳入送出省系统运行费,由送出省用户和发电企业共同分享,分享比例为80%、20%。受入省落地电价减去送出省上网电价、各环节输电价格、线损折价后为负的,相关费用纳入受入省系统运行费,由受入省用户分摊。省内发电企业按送出省市场交易价格加上分享部分进行结算。
详情如下:
关于征求《福建电网跨省跨区电力应急调度实施细则(2026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经营主体:
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跨省跨区电力应急调度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运行规〔2025〕1193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国网福建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会同相关部门修编形成了《福建电网跨省跨区电力应急调度实施细则(2026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现向各经营主体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征求意见时间从即日起至5月29日,请将修改建议意见以正式回函方式发送电子邮箱反馈,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赖永生
联系电话:0591-87076279
电子邮箱:laiysh16@126.com
附件:
1.福建电网跨省跨区电力应急调度实施细则(2026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
2.意见反馈模板
国网福建电力调度控制中心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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