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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电力中长期交易有关事项调整

来源:陕西电力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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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电力中长期交易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

详情如下:

关于电力中长期交易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

通知相关市场经营主体:

《陕西省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西北能监市场〔2026]11号,以下简称“细则”)已印发,依据细则,现将电力中长期交易有关事项作出如下调整。

一、自2026年3月起,组织开展月能量块交易,原计划于3月19日组织的月度发电侧、用电侧合同电量挂牌转让交易相应取消,由月能量块交易替代,后期也不再组织月度合同转让交易、多月合同回购交易。

二、根据细则要求,发电企业限额设置原则有所调整。目前,我中心正在会同调控中心开展新的限额设置功能开发工作。在相关技术支持系统功能具备条件前,发电企业限额设置原则继续按现有方式执行(具体参照《陕西电力市场中长期分时段交易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版)》(陕西交易〔2025)126号)第四十一至四十九条)。待条件具备后(预计4月中旬),电力调度机构通过电力交易平台向电力交易机构提供各发电机组的可用发电能力,具体限额设置详见细则第五章第二部分“交易约束与出清”第八十二至九十六条,届时发电企业限额提高申请通道将同步关闭。

特此通知

陕西电力交易中心

202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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