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电力网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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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重庆市城口县明大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发布。
有意向投资人提出《重庆市城口县明大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中的投资人报名条件与《意向投资人报名承诺函》中的对投资人存续期间的要求存在矛盾。
为避免歧义,重庆市城口县明大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表示,本次预重整投资人招募条件以招募公告正文为准,其中第二条投资人报名条件第1款明确规定:“投资人应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和良好商业信誉,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三年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该条款系本次投资人报名的核心资格要求,明确界定了投资人的合规性标准,公告未对投资人存续时间作出时限要求。承诺函作出同步修订。
原公告如下:
2025年12月26日,经重庆市城口县明大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大公司”或“债务人”)申请,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明大公司预重整进行了备案登记,同时明大公司聘任重庆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为预重整辅助机构。为充分发掘明大公司的运营价值,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提升债权清偿比例,最大限度维护债权人及相关方合法权益,有序高效推进重整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预重整投资人,现将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明大公司于2004年6月9日在城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期限为2004年6月9日至2054年6月8日,注册资本2500万元,法定代表人余明建,住所地重庆市城口县棉沙镇友谊村沱溪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002297626871957。明大公司经营范围:水力发电,发电附属设备销售(以上经营范围中,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须前置审批的,须持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


根据明大公司资产负债显示,截至2025年10月31日,明大公司账面负债总额为91,530,255.35元。其中,应付账款2,529,948.01元,预收账款0元,应付职工薪酬662,091.36元,应交税金263,432.61元,其他应付款50,274,783.37元,长期借款23,500,000.00元,递延收益14,300,000.00元。
投资人报名条件
1.投资人应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和良好商业信誉,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三年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投资人应具有充足的资金实力进行投资,能够足额支付重整投资款、承担水电站重整及后续运营所需资金(包括但不限于债务清偿、设备维修及流动资金等),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且投资人或投资方的实际控制人需按要求提供其银行存款证明(银行存款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以佐证其资金实力符合本次投资要求并提供征信记录。
3.投资人应具备水电站运营管理经验。优先考虑在水电行业拥有【5】年以上经营管理经验,且直接持有或实际控制至少1个已稳定运营【5】年以上水电站项目的投资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14】日【18】时止,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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