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惠安县规范分布式光伏项目管理措施方案(试行)》,对全县范围内合法利用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不含光伏建筑一体化工程)提出明确管理要求。
1、根据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第十七条之规定,建设场所必须合法合规,手续齐全,产权清晰。
2、项目建设应与周边建筑物、景观(风貌)相协调。
3、严禁以建设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为由,对光伏板下方空间进行围合,在楼顶和平台搭建采光房、钢棚等违法违章建筑。
4、严禁以建设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为由非法占用宅基地、公共空间以及各类零散用地资源。
原文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