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22日 星期一

南方区域电力市场争议协调工作机制:经营主体之间的市场争议采取两级协调机制

来源:广州电力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01日

点击数: 114

11月27日,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印发《南方区域电力市场争议协调工作机制》的通知。为依法、公正、及时开展南方区域电力市场争议协调工作,保障市场成员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南方区域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秘书处编制了《南方区域电力市场争议协调工作机制》,经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

文件明确,适用于经营主体之间因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和市场行为等产生的分歧,经营主体与运营机构之间因规则执行和服务质量等方面产生的争议,省内中长期交易和零售市场相关的争议除外。

经营主体之间的市场争议采取两级协调机制。首次申请直接向运营机构提出,由运营机构组织协调;运营机构协调后达不成共识的,当事人可向市场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由市场管理委员会组织协调。

详情如下:

南方区域电力市场争议协调工作机制_01.jpg南方区域电力市场争议协调工作机制_02.jpg南方区域电力市场争议协调工作机制_03.jpg南方区域电力市场争议协调工作机制_04.jpg南方区域电力市场争议协调工作机制_05.jpg南方区域电力市场争议协调工作机制_06.jpg南方区域电力市场争议协调工作机制_07.jpg南方区域电力市场争议协调工作机制_08.jpg南方区域电力市场争议协调工作机制_09.jpg


特别声明:水电学会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