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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区域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秘书处工作规则发布

来源:广州电力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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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关于印发《南方区域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秘书处工作规则》的通知。原则上每年第一季度、第三季度开展秘书处工作人员选派工作,秘书处工作人员派驻工作时间原则上为1年。

(一)秘书处发布秘书处工作人员选派的通知。

(二)成员单位和市场主体推荐派驻人选,提交推荐表。

(三)若推荐人数超过需求,秘书处综合考虑秘书处工作人员构成等情况,与推荐单位沟通协商后确定人选,发出报到通知单;若推荐人数不足,则结合近两届秘书处工作人员派驻情况,优先联系未派驻成员单位,未派驻成员单位应全力配合。

详情如下:

关于印发《南方区域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秘书处工作规则》的通知

各成员单位:

为充分发挥南方区域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协同共治作用,进一步规范秘书处运作机制,市场管理委员会秘书处编制了《南方区域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秘书处工作规则》,经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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