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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组织2025年下半年增量项目开展机制电价竞价:风电、光伏上限均为0.24元/千瓦时

来源: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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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组织2025年下半年新能源增量项目开展机制电价竞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明确,竞价主体:

(一)主体范围。2025年6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投产的新能源项目。

(二)分类组织。区分风电、光伏发电组织竞价。

本次竞价的机制电量总规模22.41亿千瓦时,其中,风电6.33亿千瓦时,光伏16.08亿千瓦时。

风电、光伏竞价上限均为0.24元/千瓦时。风电竞价下限0.205元/千瓦时,光伏0.18元/千瓦时。

详情如下:

关于组织2025年下半年新能源增量项目开展机制电价竞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工作安排部署,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省能源局《关于印发<青海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发改价格规〔2025〕645号)要求,决定组织青海省2025年下半年新能源增量项目开展机制电价竞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价主体

(一)主体范围。2025年6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投产的新能源项目。

(二)分类组织。区分风电、光伏发电组织竞价。

二、竞价参数

(一)电量规模。本次竞价的机制电量总规模22.41亿千瓦时,其中,风电6.33亿千瓦时,光伏16.08亿千瓦时。

(二)竞价限价水平。风电、光伏竞价上限均为0.24元/千瓦时。风电竞价下限0.205元/千瓦时,光伏0.18元/千瓦时。

(三)执行期限。12年,自2026年1月1日起计。

(四)申报电量上限。集中式单个项目机制电量申报上限=装机容量(交流侧)×该电源类型年度发电利用小时数×(1-厂用电率)×上限比例。

分布式(分散式)项目机制电量申报上限=装机容量(交流侧)×(1-年度自发自用电量占发电量的比例)×该电源类型年度发电利用小时数×上限比例。

其中,风电、光伏年度发电利用小时数分别为1509、1222,厂用电率分别为0.65%、0.49%。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年度自发自用电量占发电量比例13.12%。上限比例40%。

(五)履约保函要求。未投产项目应按要求提交履约保函。最低保函金额按照项目核准(备案)装机容量(交流侧)×该类电源售省内电量过去3年平均发电利用小时×该类电源过去3年平均上网电价×5%计算。

其中,风电、光伏售省内电量过去3年平均发电利用小时数分别为670、680,平均上网电价分别为0.2098元/千瓦时、0.2246元/千瓦时。

三、有关要求

请你公司按规定组织开展好竞价工作,及时发布竞价公告,加快推进竞价平台建设和调试,优化竞价工作流程,制定发布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差价协议模板,确保本次竞价工作于2025年11月中旬顺利完成,并将竞价结果报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竞价期间如遇重大情况,及时向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报告。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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