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0月23日 星期四

广东新能源增量项目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竞价规则发布

来源:广东电力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16日

点击数: 91

10月16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广东新能源增量项目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竞价规则》《广东省新能源发电项目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差价结算规则》。

其中《广东新能源增量项目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竞价规则》提出,市场导向定价。鼓励新能源项目积极参与竞价,在合理范围内自主报价,促使机制电价精准反映新能源项目的真实价值、市场供需状况以及行业的发展趋势,引导电力资源朝着高效、优质的项目流动,优化新能源产业的资源配置。

每年新增纳入机制的电量规模由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能源局确定,并在竞价前予以公布。

根据实施方案设置机制电量申报比例上限、机制电价申报上下限,集中式光伏和陆上风电项目不参与竞价,在参与竞价的项目中,110 千伏以下电压等级项目的竞价电量申报比例上限取 80%,其他项目的竞价电量申报比例上限原则上与存量项目机制电量比例上限保持一致;若竞价周期内新能源项目存在已成交的中长期交易电量、绿电电量,相应调减新能源项目竞价申报比例上限。

详情如下:

关于发布《广东新能源增量项目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竞价规则》《广东省新能源发电项目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差价结算规则》两个规则的通知(广东交易〔2025〕260号 ) (1)_01.jpg关于发布《广东新能源增量项目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竞价规则》《广东省新能源发电项目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差价结算规则》两个规则的通知(广东交易〔2025〕260号 ) (1)_02.jpg

附件1:广东新能源增量项目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竞价规则 (1)_01.jpg附件1:广东新能源增量项目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竞价规则 (1)_02.jpg附件1:广东新能源增量项目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竞价规则 (1)_03.jpg附件1:广东新能源增量项目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竞价规则 (1)_04.jpg附件1:广东新能源增量项目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竞价规则 (1)_05.jpg附件1:广东新能源增量项目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竞价规则 (1)_06.jpg附件1:广东新能源增量项目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竞价规则 (1)_07.jpg

附件1:广东新能源增量项目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竞价规则 (1)_08.jpg附件1:广东新能源增量项目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竞价规则 (1)_09.jpg

特别声明:水电学会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