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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机制电价:鼓励配建/租赁储能,存量0.453元/kWh、增量竞价区间0.2-0.453元/kWh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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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9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指出,鼓励新能源企业综合考虑新能源出力特性、调节性能、系统消纳空间和经济性等实际因素,自愿按一定比例配建或租赁储能设施,提高新能源利用率。配置储能不再作为新建新能源项目核准、并网、上网等的前置条件。

存量项目机制电价参考广东省燃煤发电基准价0.453元/千瓦时执行。

增量项目竞价区间0.2-0.453元/kWh。竞价电量上限。集中式光伏和陆上风电项目不参与机制电量竞价。在参与竞价的项目中,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项目的竞价电量申报比例上限取80%,其他项目的竞价电量申报比例上限原则上与存量项目机制电量比例上限保持一致。

竞价上限综合考虑合理成本收益、绿色价值、电力市场供需形势、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初期考虑成本因素、避免无序竞争等设定竞价下限,具体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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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详情: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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