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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深度贫困地区能源建设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方案》

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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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深度贫困地区能源建设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方案》。方案指出,进一步加大倾斜力度,依据"三区三州"相关能源规划,合理开发利用深度贫困地区能源资源,在深度贫困地区优先布局重大能源投资项目和安排资金,促进资源优势尽快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优先规划布局能源开发项目,优先推动建设能源项目,优先安排中央补助性资金。实施深度贫困地区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进一步加大贫困地区配电网建设改造投资力度,进一步加快实施动力电全覆盖工程。加强深度贫困地区定点扶贫工作,重点研究解决好县里关切的事项。对于通渭县提出需要协调解决的支持通渭风电项目、清洁供暖试点项目、光伏扶贫项目、生物质秸秆及垃圾气化热电联产示范项目建设以及其它重要事项,结合风电开发预警管理调整、清洁取暖试点推进等工作,予以积极支持和指导。

详情如下: 

 

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深度贫困地区能源建设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能发规划〔2017〕65号

 

各司,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中电联,中电传媒:

 

按照党的十九大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办、国办《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厅字〔2017〕41号)要求,国家能源局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深度贫困地区能源建设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本实施方案,结合职能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支持力度,助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

 

附件: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深度贫困地区能源建设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方案

 

国家能源局

2017年10月31日

 

附件: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深度贫困地区能源建设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方案

 

按照党的十九大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办、国办《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厅字〔2017〕41号)要求,国家能源局将充分发挥能源开发建设在解决深度贫困问题上的基础性作用,加大支持力度,助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重要性

 

今年6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深刻剖析了深度贫困的主要成因,指明了攻坚深度贫困的突破口,明确了做好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的要求。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重点攻克深度贫困地区脱贫任务,确保到二〇二〇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做到脱真贫、真脱贫。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基本方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统筹做好脱贫攻坚全局工作和重点破解深度贫困问题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局各部门、各单位要将思想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深刻认识深度贫困地区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艰巨性、重要性、紧迫性,增强责任担当,加大工作力度,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

 

  二、优先安排"三区三州"能源重大投资项目

 

进一步加大倾斜力度,依据"三区三州"相关能源规划,合理开发利用深度贫困地区能源资源,在深度贫困地区优先布局重大能源投资项目和安排资金,促进资源优势尽快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

 

  (一)优先规划布局能源开发项目

 

在《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各能源专项规划中期评估、调整以及和省级能源规划的衔接中,把深度贫困地区能源建设摆上更重要的位置,科学合理确定深度贫困地区能源发展思路,明确未来三年的目标和任务,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各类能源项目优先在深度贫困地区布局建设。同时,加快推进深度贫困地区专项能源规划批复工作,在规范能源资源勘探开发秩序的基础上,促进深度贫困地区能源资源的优先开发、转化、利用。(规划司、科技司、电力司、核电司、煤炭司、油气司、新能源司)

 

  (二)优先推动建设能源项目

 

推动《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各能源专项规划中已确定的深度贫困地区能源开发项目尽快开工建设投产。重点推进在"三区三州"规划建设的重大水电项目,包括已开工的叶巴滩、白鹤滩、巴塘、硬梁包4座水电站,正在开展前期工作的拉哇、两家人、卡拉、牙根一级、孟底沟、金川、巴拉、林芝等8座水电站,总装机3110万千瓦。加快推进甘肃通渭风电基地、四川凉山风电基地建设。督促相关省(区)将风电、光伏建设规模向"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到2020年,四川、云南、西藏、青海风电装机累计并网容量分别达到500、1200、20、200万千瓦。加快推进深度贫困地区煤炭矿区总体规划批复和项目核准工作,促进深度贫困地区煤炭行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加快青藏油气管道项目前期工作,推动建设南疆天然气管线乌什支线。加强深度贫困地区电网建设,加快建设藏中和昌都联网工程、拉萨至灵芝铁路供电工程,研究推进建设阿里与藏区主网互联工程,新疆电网进一步向南疆延伸,完善西部水电基地外送通道建设,确保西藏水电开发与消纳。

 

对国家能源局办理的涉及深度贫困地区能源项目审批核准事项,要优先尽快办理,积极协助企业落实前置条件。(电力司、煤炭司、油气司、新能源司)

 

  (三)优先安排中央补助性资金

 

摸清深度贫困地区实际需求,加大农网改造和煤矿安全改造等方面中央补助性资金倾斜支持力度,切实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带动作用,提高深度贫困地区能源服务水平和安全生产水平,进一步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煤炭司、新能源司)

 

  三、实施深度贫困地区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

 

  (一)进一步加大贫困地区配电网建设改造投资力度

 

继续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关于"十三五"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的意见》(国办发〔2016〕9号)部署,将深度贫困地区作为"十三五"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的重点,加快农村电网改造升级,促进脱贫攻坚,重点是加快推进"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农网改造升级,着力解决低电压、网架不合理、未通动力电等发展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确保到2020年深度贫困地区供电服务水平达到或接近本省(区、市)农村平均水平。同时,加大深度贫困地区县城区、工业园区的配电网建设改造力度,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新能源司、电力司)

 

(二)进一步加快实施动力电全覆盖工程

 

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提高建设标准,推进深度贫困地区老旧线路和配电台区改造升级,按计划完成深度贫困地区的农网动力电全覆盖。到2017年底,完成除西藏外的所有深度贫困村通动力电建设任务;到2020年,结合西藏大电网覆盖及县域农村电网建设进程,为西藏2万个贫困自然村通动力电。(新能源司)

 

  四、深入推进深度贫困地区光伏扶贫工程

 

  (一)光伏扶贫规模优先向深度贫困地区安排

 

在下达"十三五"光伏扶贫规模计划时,对《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附表中的深度贫困县予以重点支持。优先支持"三区三州"因地制宜、按照相关政策建设光伏扶贫项目。(新能源司)

 

  (二)积极配合有关方面做好项目补贴发放及电网接入

 

配合财政部做好保障光伏扶贫项目补贴优先发放相关工作,确保深度贫困地区光伏扶贫项目补贴及时到位。结合农网改造工程,保障深度贫困地区光伏扶贫项目电网接入,督促电网企业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加快并网进度。(新能源司、电力司)

 

  五、加强深度贫困地区定点扶贫工作

 

国家能源局负责定点扶贫的通渭县属于深度贫困地区。下一步,要继续加大对通渭县脱贫攻坚工作的支持力度。

 

  (一)进一步明确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对《国家能源局定点帮扶与省直单位双联融合推进通渭县脱贫攻坚总体规划(2016-2020)》、《甘肃省通渭风电基地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调整意见。同时,把规划中剩余的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年度,明确重点任务和时间表,采取有力措施,对账销号,深入推进落实。(规划司、新能源司)

 

  (二)重点研究解决好县里关切的事项

 

对于通渭县提出需要协调解决的支持通渭风电项目、清洁供暖试点项目、光伏扶贫项目、生物质秸秆及垃圾气化热电联产示范项目建设以及其它重要事项,结合风电开发预警管理调整、清洁取暖试点推进等工作,予以积极支持和指导。(新能源司、电力司、甘肃能源监管办)

 

  (三)强化人才支援和教育帮扶

 

按照定点扶贫工作的需要,继续选派优秀干部到通渭县挂职,以及在扶贫村任第一书记。注重对扶贫挂职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监督,对成绩突出、群众公认的挂职干部,按照有关规定积极予以宣传表彰和提拔使用。继续在通渭县组织开展支教、培训、讲座等教育帮扶活动。(人事司、规划司、甘肃能源监管办)

 

以上工作,国家能源局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协调沟通,共同推进各项任务的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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